发布单位:北京博阳大数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7-13
1.数据采集方式
(1)手工数字化采集;数字化作业员根据纸质档案文件的内容进行手工数据录入、数据校对等采集工作;
(2)原有电子数据迁移后、手工辅助采集。对已经电子数据迁移的,采集作业员根据相应纸质档案文件的内容进行手工数据补充录入修改、数据校对等采集工作。
2.对已有电子数据的处理
(1)对原有电子数据应尽可能的利用。
(2)如果对原电子数据进行处理的时间、费用比重新采集还要多、高,则应视情况部分或全部放弃该数据。
数字化加工是一项重要的集中托管业务。各数字档案代管机构提供一系列的数字化加工服务,包括排序整理、格式转换、数据录入、文件扫描、数字图像---计划、个性化服务等;数字化加工的对象也包括纸质档案、模拟磁性载体档案、缩微胶片等多种形式。和地方先后颁布了多项档案数字化标准规范。<文献档案资料数字化工作导则>(gb/t 20530)规定了数字化工作的指导原则和一般过程。档案行业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缩微胶片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43)则分别规定了不同载体形式档案的数字化要求;前者的修订,以适应技术和社会的较新发展。行业标准<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62)在2017年发布。
数字档案代管机构应严格遵循各类相关标准规范所规定的流程开展业务。比如,纸质档案数字化加工的流程主要包括档案整理、目录建库、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存储、数据质检、数据挂接、数据验收、数据备份、成果管理等。不可遗漏任何一个工作环节,否则可能导致数字化成果不合格、不可用。比如---数字化加工机构都强调在整理档案时需要去掉订书钉、纸夹、胶带等,以方便扫描,扫描之后要将扫描件和目录挂接。我国某些地方就曾经出现过未建目录、没有数据挂接而导致数字化成果无法利用的情况。
将档案数字化的成果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内容由档案管理部门规定。